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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June 6, 2006

轉貼(又係智海)

精句1:審美觀因此是由切實動手開始的,是身體力行的體驗,單靠閱讀和辯證並不完整。…想出書的人,請你動手。不要問哪裡有機會發表,不要問怎樣入行。你不落手落腳,請不要說你對創作有興趣。唔該早抖。

精句2:評畫的人不理敘事性故事性的圖像不理漫畫,畫畫的人又只理畫面的意象經營視覺感知的超脫而不理敘事性故事性的鋪展不理漫畫;評文字的人走來評漫畫又只理文字和思考但不理視覺,最好挖掉他們的眼珠!!

原文:http://www.chihoi.net/whisper2006/whisper.htm

畫畫筆記
4 June 2006

圖畫裡沒有「我」。

文字裡說「我」還容易使我認同為書面的「我」,因為它並不具象,指涉的形象就是我。

但圖畫裡,我把「我」的形象都畫了出來,這個在紙上的具象的「我」活靈活現的安放在紙上,在那裡,要把這個紙上的「我」認同是我,還需要更強的、簡接的想像力。怎麼可以把紙上的他說成是我呢?

繪畫往往比攝影的動作更凝聚時間。時間把我變成「他」。

因此自傳漫畫也不能自傳了,只能是「他」的傳記。

M.B.:「有人說,作家放棄說『我』。卡夫卡曾驚訝地、滿懷喜悅地指出,當他能用『他』來替代『我』時,就走進了文學。」

漫畫可能更具備走進文學的條件。

可能漫畫家和作家的自我疏離感相差不遠,但漫畫家面對的自我矛盾卻比較少,因為把「我」畫了出來,脫離己身成為「他」,把矛盾外化了。

這種外化過程強調了藝術的表現性。這表現性彰顯於視覺風格。

因此絕對不能漠視畫面的視覺風格,漫畫不單單是敘事或故事內容的問題,就像文學裡,詞彙的使用面對特定語景發生的互動效應。(當然這是很差的類比)

因為視覺風格的重要,作畫的物料和技巧變得決定性。要留意的是,這裡指的「技巧」,不是「畫功」的意思,不是你有幾精工雕琢的意思,不是你能否圓熟地畫出腦海幻想之物的意思,更不是你能否畫得很像真的意思。

「技巧」這裡指的是,英文「technique」可能比較接近,傾向指畫畫的步驟的意思。例一、用幼滑的紙張和尖細的鋼筆;或例二、用粗糙的紙張和鈍頭的鉛筆;或例三、用水彩畫在水彩紙上;或例四、用塑膠彩畫在帆布上;或例五、用塑膠彩畫在木板上。這些手法將產生的差天共地的視覺風格。

更複雜的技巧,或步驟,包括:例六、先打一塊石膏板,再用刀刻劃幼細的紋理,然後在上面用軟性木顏色畫畫;或例七、在厚身畫紙上,用硬性的鉛筆用力畫畫,然後用膠擦把圖畫擦掉,剩下用力畫畫的痕跡,然後再用軟性的鉛筆,輕力在上面刮呀刮,得出鉛筆痕凹凸不平的效果;或例八、絲網印刷;或例九、木板雕刻拓印;或例十、銅版雕刻拓印等等。這些手法同樣將產生差天共地的視覺風格。

最理想當然是,獨創一種繪畫技巧或步驟,像比利時的Eric Lambé:他用紋理特別的紙張A,在上面畫上塑膠彩或水彩色塊,然後將色塊印在另一張紙張B上,於是紙張A紋理,便顯現在紙張B上。利用不同紋理的紙張和不同色塊的疊印,印出整幅由色塊組成的圖畫,然後在上面有限度地加上黑線,便得出這樣的圖畫,以及一整本漫畫書。

而物料本身也影響作畫的步驟。(物料就是現世所能提供的任何物質。)

如果每個人能獨創自己一套技巧,思考它,鍛鍊它,掌握它,也就能發展自己的視覺審美觀。

審美觀因此是由切實動手開始的,是身體力行的體驗,單靠閱讀和辯證並不完整。這是為什麼塞尚那麼討厭評論人。

想出書的人,請你動手。不要問哪裡有機會發表,不要問怎樣入行。你不落手落腳,請不要說你對創作有興趣。唔該早抖。

另加:智海於留言版上回應:
係好火,很渴望看見漫畫的新生代,認認真真的畫漫畫故事,不是畫繪本那些。再多一本繪本那種新書就想把書店燒掉。
成廿歲的年輕讀者再走來問我「如何開始」但又疊起兩臂,想點!他們到底知不知自己想點!知道想點又唔做o野!好激氣!
喜歡寫字的年輕人還更好,他們都比說自己喜歡畫畫的人更積極,係唔係都寫左先,post係blog度靜靜的等待讀者。
評畫的人不理敘事性故事性的圖像不理漫畫,畫畫的人又只理畫面的意象經營視覺感知的超脫而不理敘事性故事性的鋪展不理漫畫;評文字的人走來評漫畫又只理文字和思考但不理視覺,最好挖掉他們的眼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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