鳥飛 / 輕柔溫煦之風 / 學習怎樣學習 / 或者其他… / 是為習習

Thursday, February 28, 2008

筆記

我覺得我開始故態復萌,又記條子筆記。是因為沒有讀者而胡來吧。
1. 又去看寫給羅志華各篇悼文,為甚麼呢?總覺得很悲。
2. 如果歷史如班雅明所言是已經失落了的提醒,讓我們再一次看過去的事來獲取教訓吧。杜象的便池後來竟然可以成為藝術館和收藏家認可之物,這不是直接使其失去了原初的意義嗎?樂活呀,在消費主義社會裡,會不會同樣給消解掉?
3.昨晚去了st john cathedral聽中世紀無伴奏聖樂/民歌演唱。對於前後只以中場休息間隔的聖樂和民歌high low art mix and match,我自己還是感到錯愕的。另,聽過這次演唱,我完全明白班雅明說的藝術品光環了。那已經列入古蹟的大教堂,她們三人在場地裡以不同排列演唱,那是不能重覆的經驗,不能在cd片中感受的經驗:她們三人在觀眾席中排成三角型向著不同方向唱詠。我能想像坐在另一角落的觀眾擁有跟我不一樣的經驗…還有,無伴奏聖樂的優美實在…讓我以為這是天籟。我開始明白為何我們上教會要唱阿門頌,瑜伽後要唱om,我開始明白,聲音對心靈的關係和重要。感謝天父!

Monday, February 25, 2008

轉載:行淫時被拿 by智海

這是我看過的,作為基督徒,對艷照門最好的回應。
而佛教的版本,可能就是:風不在動、布也不在動,是你的心在動。
是淫耶?或,汝淫耶?
心照啦!


行淫時被拿 24 February 2008

有人提到這段聖經。
「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他站在當中。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他怎麼樣呢。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的把柄。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他們還是不住的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麼?她說,主阿,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罷。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約翰福音8章3至11節)
法利賽人和文士是什麼人?就是熟悉律法的人,他們這次捉姦在床,就是以執法者的姿態出現吧。現代的處境可以說是律師,或是那些俗稱衛道之士,執法者則是警察了。
奇案奇在這婦人是行淫時被捉拿,換句話說執法者在背後偷窺當事人。假如當時有照相機的話,可以偷拍後將照片拿去做呈堂證供了,以指責婦人之為淫,且稱照片為淫照;假如當時有互聯網,照片可能流出來給大眾肆意觀看和下載了,然後執法者控告藏有他所介定的淫照者為淫。
耶穌的回答是那句耳熟能詳的「誰沒有罪的就可以定那人的罪」,即係叫叫大家心照囉,問心無愧,那麼容易,那麼難。
這真是一個有趣的故事。

Friday, February 22, 2008

轉貼:悼青文老闆羅志華 關夢南的詩 及 韓麗珠的散文

悼羅志華
~關夢南

離開的人總要離開
活着的人
難得暫時放下手裏的工作
想一想
呵 他曾經也是
我的一個朋友

不要怪責書
書也不過是因為
貨倉的陰冷
(當然還有長期
賣不出去的內在埋怨)
而有點生氣

書後來的難過
其實也與你
和我一樣
覺得不應該
這樣對待一個
長期與書生活的人

為了防止發生
同樣的工業意外
我們是否要比以前更團結?
做好目前的工作吧
讓文字走出陰暗的角落
這或者就是
最好的懷念



難過
~韓麗珠


我還是無法遏止難過,在你難開了之後。或許令人無法接受的是以這樣的一種方式離開。死亡究竟是一件怎樣的事,每一次有認識的人離去,就像大氣層破損了的洞,我們依舊作息和生活,然後那個洞不斷在擴大,直至我們自己也成了死去的人。
我甚至不知道我們是否算得上是「朋友」(那麼我的難過才比較合理),每次我不得不跟你聯絡也是為了書的事。還沒有知道這消息之前的上午,我好幾次想起了你,因為你的貨倉還有我們的書,我想打電話給你,腦海中已經浮現了你的電話號碼,只是沒有拿起電話。
最後一次跟你通話是個多月前的中午,我問你書的下落,你說書還在貨倉裡。然後你說起在新建的藝術村裡,你租了其中一個房間,因為租金便宜,又有了安放書和工作的地方。然後就像以往的每一次,你開始離題了。
我又想起了書店結束的一星期前,我跟T到那裡買書,我問你,幾乎不存在的收入,如何能維持生活,你說維生的費用只需要很少很少,你可以每天只吃一餐,只要懂得到哪裡購買廉宜的食物,生活根本不成問題。你應該有詳細地告訴我究竟到哪裡吃飯,以及如何才能克制自己的食量,但我已經忘記了。其實我早已察覺,你非常喜歡說話,尤其是不著邊際地由一點談到另一點,我應該更有耐心,明白聊天是你的娛樂方式,然後沉默地聆聽。但我只是不斷在你離題的時候,提醒你回到原來的話題上去,尤其是關於書的事上。我關心的對象其實一直只是自己的書,而不是你。
那個仍未知道消息的上午,我還想起你曾經說我是個神經質的人,那是出版那本書時的事情。但那時我仍然沒有想到你,腦裡只是擠滿了神經質女人的臉孔。
只是記得有一段時間,我常常走到你的書店,跟你處理將要出版的書。那裡有一堵堆疊得很高的書牆,你坐在書牆之旁。有一次,我跟我的朋友叫你快點收拾一下,不然塌下來了怎麼辦。後來塌下的應該是另一些書,但如果我早知道許多的書會同時塌下來,我就不會堅持出版那本書,起碼不要令它們成為你的書堆裡其中一堆書,那麼塌下來的書的重量就會減輕,也不會有那一段因為出版而令每個人都受了壓力的時間。
我總是認為,這是以每個人的意志力所推動的世界。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那麼是不是過多的不關心,把你擠到這世界的邊緣去?甚至擠到邊界以外,還沒有察覺。

Monday, February 18, 2008

抄書:林奕華的"陳冠希作為比喻的 A to Z"的片段


關於一些思考

關於相片
F is for Fetishism/Friendship
照片是「物件」。又因為被拍攝的對象(物)經過「構圖」會給觀者帶來欲望(與滿足),所以,我們可以通過鏡頭來透視一個人的靈與慾。
由手機附帶攝錄功能,到每個部落格上都少不了照片瀏覽,充分說明這是個「物」比「人」重要的時代。聆聽不再比觀看重要。「觀看」作為感官之一,確是更能令我們掌握生命的「價值」:說話不可能被量化,但食物、風景,統統都可以。由此可知,「經驗」已失去了被心領神會的意義,它(們)就是要經歷首先被「物質化」,再加以炫耀,繼而才能所謂「分享」——其實是害怕「口講無憑」。
每個人都要手執保障自己/證明自己的token(籌碼)才能自覺存在,彼此友誼(以及其連結)如是也由戀物來維繫。


關於我們如何面對我們被灌輸要得到而得不到的東西
K is for Killer
奇拿在《死亡筆記》中是個替天行道者。如果陳冠希案中真有手執所有照片與錄像片段的「殺手」,他的動機又是哪一種替天行道,抑或是要復哪一種仇?
太多了。正如前述,許多得不到被教育、被灌輸必須得到某些東西的人都自覺是被辜負、被背叛、被遺棄、被犧牲的「失敗者」。尤其在這「每個人都有15分鐘成為名人」的時代裏,失敗者的傷痕、仇恨並非來自個人恩怨,而是如大坦克車般把他(或她)壓扁的「成功意識」。
名人成為被媒體開刀的對象,是身分地位焦慮大幅度發酵的必然結果。在這種社會風氣之下,欲望造成我們內傷,受傷更不會令我們明白休養生息的重要,反之,只會加深對欲望追求的迫切感。既然積極無用,消極的滿足——如摧毁別人——也能帶來成就感。
都說奇拿揭穿藝人的荒淫虛偽,但誰敢說易地而處,「他」不會一樣物盡其用?所以,我們就是奇拿,奇拿就是我們。「我們」就是不敢挑戰建構大眾欲望的制度,而只敢讓條件容或比我們好,但同樣是受害的人活得不好過。


關於不可能的道德
M is for Morals
阿嬌也好,陳冠希也好,2人在今次事件中蒙受的損失再大,承受的壓力再大,在媒體和大眾眼中,都不能開脫「影響年輕人道德觀」的責任。
什麼是「年輕人道德觀」?
在權威(泛指家長)的理想中,年輕人都是白紙,並且以保護他們繼續「白紙」下去之名來禁制他們從經驗中找到自己,認識自己。有一次我在某教會中學便聽過一位校長理所當然地說:「外面的世界如此混亂,我不能容許我的學生和它發生任何接觸。」我的第一個反問是:「你打算讓他們一輩子住在校內?」她明顯把「我的」看得比一切重要。
每個成年人都曾是年輕人。很多今日說要保護年輕人不讓他們被不良風氣腐化的父母,過去都曾反抗以同樣道理壓制他們的上一代。但在今天,他們不想子女道德淪亡的同時,自己的人際與情慾關係卻無比複雜混亂。我的意思是,不知多少人是消極利用道德來避免「問題」的產生,反而不去教育子女(或自己)以多角度思考和培養辨別是非能力來回應人生中的什麼是對和錯。
陳冠希事件在很多「家長」眼中的「罪惡」,乍看是「性」,其實主要還是「不能吃虧」的功利心態。誰叫「性」在我們的社會中一向不被看成是人格發展的重要一步,卻是某種的話事啤——最緊要籌碼?
在向來重「着數(好處)教育」而輕「道德教育」的香港地,成年人們總是要年輕人成為他們自己不能成為的那個人。